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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要求加强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
来源:法制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9月13日作者:

记者12日从公安部获悉,公安部近日印发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辅助决策、执法管理、法制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和法制队伍正规化建设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、精通法律、擅长管理、敢于监督的实战型、学习型、专家型公安法制队伍。

意见要求,要大力提升公安法制队伍辅助决策能力。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公安法制部门列席公安机关党委会、办公会制度,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。要建立健全重大执法事项合法性评估机制,把听取法制部门的法律意见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。要加强对公安法制建设的统筹规划,分阶段、有步骤、有重点地推进法制工作。

意见要求,要大力提升公安法制队伍执法管理能力。要理顺执法管理的领导机制,建立由法制部门统一组织协调、部门警种分工负责、相互衔接、相互配合、运转高效的执法管理机制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建立健全执法问题分析研判解决机制。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突出问题作为重点,建立健全个案监督制度、执法巡查制度,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,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。要大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、网上案件审核和网上执法考评。

意见还要求,要大力提升公安法制队伍法制服务保障能力。要加快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,按照执法勤务队建制要求,为法制部门配备干部、充实力量、落实保障,使之与法制部门职责任务相适应。